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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速体育直播   发布时间:2024-02-17 19:2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18%、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69%,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1)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信发展”)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签署《保证协议》,约定为确保华融资产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债务人,以下简称“连云港财房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金楠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债务人,以下简称“金楠置业公司”)所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履行,财信发展为债务人以《债务重组协议》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95亿元。同时,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金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楠商贸公司”)以其持有的金楠置业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金楠置业公司以其持有的资产为该笔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近日,公司为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重庆财信国兴南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南宾公司”)、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棠城置业公司”)、重庆兴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信置业公司”)、重庆财信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同能源公司”)、重庆财信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仕达公司”)、重庆国兴棠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棠城商业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4,631.40万元,担保期限为6至12个月。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加不超过80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65亿元(含),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5亿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做担保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1、本次担保前对连云港财房公司担保余额为80,04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担保累计余额合计为80,040万元。

  2、本次担保前对财信弘业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25,060.41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5,185.94万元。

  3、本次担保前对重庆南宾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17,777.56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9,218.95万元。

  4、本次担保前对棠城置业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35.94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475.94万元。

  5、本次担保前对兴信置业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1,442.93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658.02万元。

  6、本次担保前对合同能源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14,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4,592.76万元。

  7、本次担保前对财信仕达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635.35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446.98万元。

  8、本次担保前对棠城商业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5万元。

  5、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兴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5、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许可证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金楠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5、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自有房产;建筑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国家法律和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在未取得许可前不可以从事经营]

  5、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从事经营)、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自有房产,建筑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审批的,取得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财信弘业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重庆同星汇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该公司少数股东重庆同星汇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韦大华、朱向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5、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务);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营业务范围: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研发技术、技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以上营业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管材、保温材料、栏杆、门窗、石材、电梯、机电设施、暖通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百货、日用杂品、阀门、电线电缆、卫生洁具、绿化植物、工艺盆景、花卉苗木、钢材、润滑剂、矿产品、钢结构件、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电子科技类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仪器仪表、家用电器、消防设施及器材、环保材料、环保设备、办公用品、食用农产品、工艺美术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营业务范围:商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旅游文化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出租自有房产;建筑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酒店管理;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有主协议项下重组债务本金、重组收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担保期限:以《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日起24个月,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主协议约定或主协议各方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使主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另行约定的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1、担保范围:本抵押担保的范围有主协议项下的重组债务本金、重组收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抵押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担保期限:以《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日起24个月,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主协议约定或主协议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使主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另行约定的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协议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抵押物:金楠置业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天津市津南区的“学苑府”项目面积约为4,024.53 平方米在建工程连同整宗土地使用权为本项目提供抵押担保。

  1、担保范围:本质押担保的范围有主协议项下重组债务本金、重组收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质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担保期限:以《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日起24个月,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主协议约定或主协议各方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使主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另行约定的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协议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质押物:金楠商贸公司以其持有的金楠置业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金楠置业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其另一股东一一深圳市财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按8%的出资比例对企业来提供反担保,担保形式为信用担保。

  1、此次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提高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度和流通性所做的增信措施,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背书通过中国人民银行ECDS系统电子化操作完成,无纸质担保协议。

  2、棠城置业及棠城商业公司的另一股东一一重庆同星汇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出资比例,按30%的比例对企业来提供反担保,担保形式为信用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做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上述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0,717.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47%,占净资产的142.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17%,占净资产的1.52%;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信发展”)的控制股权的人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控制股权的人财信地产的通知,财信地产于近期将其所持有的财信发展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是财信地产为重庆市财信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环保”)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满足财信环保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关。财信环保及其实际控制人卢生举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产金额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2、财信地产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数125,25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8.47%,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1.38%,对应融资余额18,500万元。财信地产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数196,25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28.94%,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7.83%,对应融资余额33,500万元。公司控制股权的人财信地产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产金额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五金,电器机械及器材,交电,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核定项目承接业务),房屋租赁,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以下经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提供会议及展览服务,洗衣服务,游泳池、桑拿服务,票务代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16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过多次增资,截止目前,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0,000万元。财信地产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物业管理等业务,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3、财信地产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611,170.31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284,219.34万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335,344.65万元。

  4、最近一年财信地产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财信地产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5、本次股份质押是为财信环保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满足财信环保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财信环保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产金额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6、财信地产高比例质押股份问题大多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财信地产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足的应对准备,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其他质押物、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